(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

(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

法家思想同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是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统治的理论表现。在奴隶社会中,“礼”是奴隶主贵族统治的政治体系和道德规范。

如果说儒家的治国之道是以德治为其内容的柔性管理,那么法家思想则是以"法、术、势"为其内容的刚性管理。所谓"法治",是指通过赏与罚的两种基本手段,建立与实施制度与规范来管理众人行为的治理方法;所谓"术治",是指通过暗藏不露的机智方法和精巧手段来有效地控制臣下的治理方法;所谓"势治",是指以权力为基础、创造帝王权威的集权管理模式。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强调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的慎到就做了一个很浅显的比喻“: 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 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 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 术”指的是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其主要目的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因此,总的说来,法家并不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将大众改造成新人,而是通过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权术与威势,统治臣民。法家与儒家是两种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补充的治国之道,都有其合理的地方,也都有其片面的地方。从管理学角度,法家的以“法、术、势”为其内容的刚性管理,既表现为组织的制度化管理,又表现为组织的集权控制管理。

法家思想之贡献

法家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申不害、商鞅、韩非子、李斯等。主张法制,反对礼治。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区别。但法家思想我们有选择地被加以借鉴和利用。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

法家思想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道家管理思想是什么,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先秦法家震古烁今的历史价值

先秦法家的变法理论和变法实践也是给现实和历史以较大影响的一大方面。管仲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李悝、吴起对于魏国的强盛,吴起对于楚国的振兴,都起了绝对重要的作用。

一种学术思想的历史地位及其文化价值, 最终还得看它对历史和现实的作用和影响而定。先秦法家学说给现实和历史以巨大影响的首要内容是其政治学说。在人欲横流、争战日烈的现实政治面前, 儒家力图以血亲人伦理来淡化、美化、融化社会矛盾关系, 道家企图超越时代, 返归人的古朴本性, 墨家则假“ 天志”的名义向统治者呼吁“ 兼爱”, 但这一切都成为不同程度的空想。唯有法家, 对现实政治有着独特的深刻理解。

(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

用现代的术语说, 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 是封建时代的政治学。商鞅对系统法治理论的开创与奠基, 他提出并推行的君主专制的县制管理制度, 不但奠定了秦制, 而且一直决定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因此,我们要说秦汉以后的中国的政治舞台是由商鞅开的幕, 都是不感觉怎么夸诞的” 。就是说, 中国漫长而有力的专制社会, 是由商鞅拉开序幕的。

讲求以“ 法” 为本, 法、术、势三者相结合的韩非及其学说,受到了秦王嬴政的赞赏, 直接促成了秦王的反儒意识与君主专制的策略, 为秦统一中国、建立大一统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国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根据, 并成为李斯治秦的方略。可以说, 韩非的思想直接促进了在中国延续达二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 把中国的历史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并主宰了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意识形态。

虽然商鞅、韩非被杀害了,但他们的政治学说却并未因其人亡而泯灭, 相反, 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中国古代各种学术思想的实际政治效应还没有超过法家特别是商鞅、韩非的;自秦始皇起至清末, 中国政治大势, 基本上是外“ 儒”内“ 法”, 这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

最具有历史意义的是秦孝公任用商鞅推行其学说和主张, 商鞅实行变法, 进行一场以法治全面代替礼治, 以军功代替世禄, 以君主集权的封建官僚政治全面代替领主分治的封建贵族政治的革命。商鞅的改革实践和政治实绩直接促成了时代的发展, 改变了秦国的命运, 使落后的秦国一跃而为国富兵强的大国乃至长雄诸侯, 兼并六国。商鞅的变法理论、变法措施及成果, 也决定了秦以后二千多年的政治; 法家的变法理论及变革精神, 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进步的思想家和政治家, 谱写出一曲又一曲改革新篇章。

当然,先秦法家学说的缺陷和不足也给历史产生过较大影响, 有的影响可能直达今天。然而。先秦法家学说深层的现代价值或者说它所a蕴含的深邃智慧, 仍然历久常新。

先秦法家彪炳寰宇的思想价值

先秦法家学说是先秦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基本单元。整个先秦法家学说可谓是内容富瞻而思想博大精深,其文化价值是多方面的,且有许多重要价值值得开发总结。

诸子百家学说是中国文化思想宝库中的瑰宝。其思想博大精深, 既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和内涵, 规定了中华文明的特点和走向,又在世界文化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和有着重大的影响。法家是先秦诸子中最重要的学术派别之一。

(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

我们知道,先秦法家学说的文化价值只要体现在它的思想方面。其“以法治国”的“法治”理论;其在法理学方面的重要贡献;其涉及到政治、哲学、社会、财经、军事、教育等许多领域的整个思想体系,是彪炳寰宇的思想文化财富。

首先,“法治”理论是先秦法家法律思想的核心。我国“法治”思想萌芽较早, 但从商鞅开始, 法家才真正登上了政治舞台而以其显赫的“变法”运动和政绩令人刮目相待, 法家的“法治”理论也正是在这种空前壮观的政治大变革中得以开创、发展和成熟起来。商鞅为法家创造了系统而完备的法治理论。他主张“一任于法”;在论述法的重要性时, 他说: “ 法令者, 民之命也, 为治之本也”, “ 法任而国治矣” 。所以他反复劝告人君“ 不贵义而贵法” ,“ 不可以须臾忘于法” 。为此, 商鞅力主变法, 其变法思想集中体现在多篇中: “ 苟可以强国, 不法其故; 苟可以利民, 不循其礼”;“ 礼、法以时而定, 制、令各顺其宜”;“ 不法古, 不修今”。这便是人们常称道的变法论, 它是商鞅建立法制的基本原则。

商鞅法治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刑赏, 从而达到富国强兵、称王天下的目的, 这是商鞅的政治策略。这样一整套法治理论几乎被韩非全部接受,作为集大成的韩非, 终于建立起了“ 以法为本”,“ 法”、“ 术”、“ 势”相结合的法家学说体系。韩非对商鞅重法并无微词, 也认为首先必须有“ 法”, 而且必须“ 以法为本” , 如果不重视“ 法”, 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 法者, 所以为国也, 而轻之则功不立、名不成”。

其次, 先秦法家学说的思想价值是在法理学方面的重要贡献。商鞅、韩非不但在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方面, 而且对法的起源, 法的性质、作用, 法和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 立法、司法的方法等法理学的内容都作过探讨, 有着独到的见解, 反映了那个时代人们对法的认识所能达到的比较高的程度, 这在当时的世界上也是罕见的。

再如,对法的性质和特征, 商、韩均从多方面加以论证, 关于法的公平性, 商鞅主张“ 壹刑”, “ 所谓壹刑者, 刑无等级, 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 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 罪死不赦” ;韩非也主张在法律面前没有也不应该有贵贱亲疏的区别, “ 法不阿贵, 绳不挠曲。法之所加, 智者弗能辞, 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 赏善不遗匹夫” 。司马谈评价法家的这种法的普遍适用的平等性为“ 不别亲疏, 不殊贵贱, 一断于法” 。

总之,由于法家的论证使得法理学达到了当时所能达到的理论高度,这是法家在法理学史上的重大贡献。而全面审视先秦法家学说的文化价值, 充分阐释先秦法家学说的思想意义和现代价值, 可以给我们今天和明天的继续前进准备智慧的灯火。

谈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学派,是新兴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的代言人,起源于管仲、李悝,发展于战国的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后由韩非集其大成。这个学派主张以法治国,加强君主的集权统治。

法家是诸子百家中对中国后世影响较深远的一家,其理论的形成和实践经历了漫长的过程道家管理思想是什么,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战国初期诸侯变法时期,代表人物有商鞅(法)、慎到(术)、申不害(势);二是战国末期集法家之大成的韩非子;三是汉武帝推行的“外儒内法”。

(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

在先秦时期,法家主要推崇依法治国的理念,但其实,法家就其思想而言是完整的管理学思想,韩非子应当算是古往今来顶级的管理大师(每日一题)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只是在那个年代人民还没有普遍接受甚至认识依法治国,要树立其管理思想就必须依附于强大的法律体系,因此法家先贤竭力鼓吹依法治国。

法家思想的现实意义主要在于:

第一、依法治国。法家认为,像尧舜一样的圣君和像桀纣一样的暴君可能几百年才出一个,我们不可能等到几百年一遇的圣君出现时再去治理国家,大部分的领导者其资质比较一般,可能比布衣百姓略高一点点,对于这些占大多数的管理者,就应当用统一的法律和制度去进行管理,通过激赏让他们为国家贡献力量,通过惩罚让他们不敢枉法。在今天的企业管理里,越是大型企业越是注重制度和规范的管理,应该说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不可因私废公。在《六微》、《七术》中,韩非子明确提出个人情感和因素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任用官员应当看其才能与品德,而不能将权力交给亲近而没有能力的人。

第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道家管理思想是什么,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保持法律的威严;法律有了威严,领导者就能做到令行禁止。

第四,效率优先。《韩非子》一书中反复提到效率优先的概念。例如宓子贱治理单父:鲁国有一个叫单父的地方,有一个官员上任之后非常勤政,几乎天天都在田间市上察看民情,但是单父依然治理不好;而宓子贱上任后常常在竹林里弹琴奏乐,而单父却得以大治。因为宓子贱治理得法,因此非常有效率;而前任官员尽管非常辛苦,却不中要害,所以没有成效。

其实,法家思想对于现代的意义就在于法家有法必依,依法治国的思想,切实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法家思想里结合时代的不同而需要对法律进行修正的思想都是非常值得提倡的。现在的法律应充分结合我国的传统文化而做到真正是为了社会健康发展去制定法律。当然,首先还是一定要做到依法治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并有效去执行它。

标签ad报错:该广告ID(4)不存在。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