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的教化与道家的哲学思想相提并论

儒学的教化与道家哲学思想相提并论

儒学的教化·教化的儒学

近来,学者常将西方的存在主义与道家的哲学思想相提并论,进行比较。但对二者异同的研究,似乎尚未抓住本质。

二者之同,大概在于对人存在状态的一种共识。人的存在方式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体的内心世界;一个是文明化了的共在形式。人的内心世界是一个包括理智、情绪情感体验、本能冲动、意志指向等在内的整体活动。它依于人的个体,不可重复,不可取代。但是,人的共在形式,包括科学知识、伦理规范、法规、习俗等,却是一些无主体的可以在主体间相互置换的共同性、形式化了的东西。人创造文明,应该说是人存在的本然方式。个体的世界与共在的世界是统一的。但是,人却往往沉溺于这些共在形式,失去人的内心世界的丰富性,从而被片面化、抽象化了。道家和存在主义都看到了人类存在本身的这种矛盾性,同样都认为,这种沉溺于共在形成的抽象化、片面化状态不是人的本真存在。出于这种共识,他们各自提出了自己有关回到人的本真存在的哲学办法。

道家的解决办法是,抛弃或尽量减弱文明的设立对人的存在的影响。《庄子》里说:“有机械必有机事,有机事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性)不定,神生不定,道之所不载也。”(《天地篇》)所以,文明的发展造成了"文灭质,博溺心“,“浇淳散朴”(《缮性篇》)的分化状态。文明与人的本真存在是对立的。因此,必须摆脱这种抽象的形式,回复到小国寡民,结绳纪事的原始自然时代,无识无知的婴儿状态,才能实现人的本然存在。存在主义的解决办法是一个理解的问题儒学的教化与道家的哲学思想相提并论,即在有关人生的一些临界状态(如死亡)的体悟中,使人从共在的形式里抽身出来,回到人的个体世界的整体性中来。海德格尔认为,人在世俗化的闲谈、好奇、模棱两可等情态中,失去了个人的决断能力,被共同化,拉平为一般的、没有个性的人,因而无法达到自己的本真存在。存在主义由此态受到了使人回到自己个体的整体性的哲学使命。在他们看来,一般的共在形式只是人的本质存在派生出来的非本然的形式。而这个本质,则是人绝对的个体性。因此,从共在形式回到个体性,并不是要逃离现实,而是要在人的现实情态的体验中,使自己作为个体的整体存在从那个共同的形式里全部显现出来。

在这里,我们看到道家与存在主义哲学的另一个共同之处:强调存在的价值先在性。从人出发考虑存在问题,这首先就是一种价值态度。道家和存在主义的哲学家都把这种价值态度渗透在对人的哲学体察之中。道家首先从人(包括物)“自贵而相贱”(庄子语)的价值指向出发考察其存在形式,最后通过万物价值“齐一”的觉悟,实现与自然完全合一的“无待”的自由境界。同时,这种价值先在性也表现在认识方式上,那就是将人的意识看作一个包含意志指向、情感体验和理智自觉内在合-的直觉整体性。道家反对抽离人的情志内容的理智分析态度,认为只有在人的意识整体观照中,才能与道相亲证,从而达到圣人、神人、至人之境。存在主义哲学在此点上与道家完全一致,它从现象学的方法出发,反对西方传统哲学的理智分析方法,强调人的情绪、感受的个体意识内容对把握人的本真存在的根本性意义。海德格尔指出,人的世界首先是一个由价值或工具性组成的整体。而作为科学对象的所谓理论世界,只不过是在人的这种价值态度逐渐减弱,抽象化为一种纯粹旁观者的态度时才发生的。所以,这神所谓理论世界,并不是现成的存在,可以说;只是那个价值先在的存在的一个后现象。(当然,海德格尔曾明确反对说他主张价值在先。但他的意图主要在于避免现成设定价值与实在对立之嫌。)因此,只有那个在个体整体体验中的心理内容,才能在当下“一刹那”的顿悟状态中,把握到存在的本真意义。正是在对人的这个价值先在的存在状态的理解中,道家和存在主义哲学都强调人的直观的心理内容,而否定抽象理智的认识形式的真理意义。

尽管道家和存在主义哲学在以上两点是如此相象,但是它们之间却也有两点根本不同的特征。而这种不同,正表现了它们所属文化的差异性。

第一点不同是,二者虽然同样强调要从文明的共在形式返归人的心理的领域,但是,道家强调的是返归人与自然相合一的原始同一状态;而存在主义哲学则强调个体性的意义。这集中地表现了中西文化不同的价值观念。中国传统哲学有一种极强的整体意识。人只有在与整体的关联或合一中,才能表现出个体的价值和意义。道家的观念亦如此。道家和儒家的不同是,它认为伦理形式不能达到那个整体。在道家看来,整体性也是一种超越性,而伦理形式作为理智化的规定,却是对整体的破坏和分割。因此,超越这种文明形式的理智化规定,所达到的正是那个与道合一的大全境界。所以,按照道家的看法,虽然必须超越文明所设立的种形式,返归人的心灵的内容,但人的这种本然状态,却是与宇宙大全息息相通的全体性,而不是有限的个体性。相反,道家认为,只有人的抽象理智态度,才使人从这个全体性中分离出来,执着于个体与大全的对立,无法达到自由。《庄子·德充符篇》有一句话说得很好;“眇乎小哉!所以属于人也。謷乎大哉,独成其天!”就是说,局限于个体小我,便是有限有待,不自由;只有归于宇宙、自然之大全(天),才是无限、永恒、自由。当然,这个“大”、永恒的实现方式,是“独成”,即要回到作为个人的内心世界,但这个内心世界所显现的内容,却是绝对的全体和超越性。存在主义强调,只有在绝对个体性的情态中,才能把握存在的本真意义。存在主义也讲自由,但这个自由的意义在于它的个体性。在存在主义看来,抽象的、共相性的理智设定,使人失去了存在的历时性的具体内容。人的存在本身是一个有限性。日常世俗生活对共同性的依赖往往使人逃避到共在的形式里,使个体的有限性不能显露出来。而一旦人在某种体验——比如对死亡的体验中道家哲学思想现实意义,使个体从共在中抽身出来时道家哲学思想现实意义,他才真正感受到自己的无所归依,感受到自己是一个孤独的、必须承担一切的个体那种恐惧、不安。人必须在这种孤独的个体存在的体验中,下决心去承受他所必须承受的一切,去计划或选择他存在的可能性,才能获得自由儒学的教化与道家的哲学思想相提并论,达到其本然的存在。

因为道家(特别是庄子)和存在主义都特别注重死亡对理解人的存在状态的意义,所以,我们有必要在这一问题上作一个简单的比较。在存在主义看来,人的存在从本质上讲,是--种可能的存在。而死亡,则是人的最本己的可能性。这是因为,死对于个体来说,是绝对不可代替、不可推脱的可能性。人在必须承担自己的死亡的体验中,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的个体性、有限性,从大众化、共同化的迷失状态中回到本己的存在。但在庄子看来,死的意义并不在此,而是向人昭示了人与宇宙大化的同一性。人在死亡关头的恐惧和痛苦并无肯定的意义,它只不过表现了一种“遁天之刑”,即对人违背自然的惩罚。生死与宇宙间事物的变化一样,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而人正是在生死与昼夜等宇宙变化相类比的意念中,自觉和感受到自己与宇宙大化的同一性。“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无竟”,就是无穷、无限。由此,人才能超出时间,达到永恒,超出有限,而归于无限。这两种观念孰是孰非,可不必论究。应注意的是,这里显示了中西方哲学对人的存在意义的不同价值观念。

第二点不同表现为人达到本真存在的心态的差异性。在道家的哲学中,人的自由和本然存在,其心态是一种恬适自恣、静谧谈远而又恢弘超迈的至乐境界;而存在主义对人的本真存在和自由的理解中,却表现出一种如恐惧、孤独、烦恼等矛盾、冲突和紧张的心态。这种心态的差异性,从一个侧面表现了中西哲学差异的内在原因。

存在主义哲学是以批判西方传统哲学的姿态出现的。它反对传统哲学忽视人的个体情志内容的抽象理智态度,认为这种态度正是是传统哲学现成设定主客对立、身心对立、本体抽象化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所在。应该说,存在主义哲学确实看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理智与情志的冲突,是西方文化心理结构的一个根本特质。黑格尔就曾经指出,西方文明史上宗教精神与哲学精神的长期对立,就是因为根深蒂固的知性思维把宗教单纯视为"心情”的活动,把哲学单纯看作理智的活动,结果,二者都被抽象化了。这种精神同时也表现在宗教的意识中。“原罪”的观念就表现了这一点。“原罪”表现的正是理智与情志、精神与肉体的内在冲突。存在主义力图摆脱上述理智分析精神的束缚。海德格尔指出,人的存在既不能被抽象为物性的实存,也不能被视为灵与肉综合的精神,而只能被表征为“生存”。“生存”这一概念的提出,就是为了避免精神与肉体(或身心)在分析前提下的现成设定。与此相应,对人的存在的领悟就不能靠抽象的理智分析,而只能显现为领会着自身的情绪体验。逻辑化的抽象不能达到存在,只有在时间、历史性的具体体验中,才能把握本真的存在。但是,这种对传统的修正并未使存在主义哲学真正摆脱传统的束缚,反而使这个传统在其哲学反思的基本心态中更明确地表露出来。恐惧、烦恼、焦虑、茫然失据等心志,所表现的正是对人的存在的基本二律背反的理解:个体性与被抛置状态的矛盾。从人的意识状态看,这个矛盾也正表现了个体心理的内在性与人的共在形式的矛盾。所以,在海德格尔看来,人的存在本身就是“有罪责”。而人只有在“良知”的呼唤中才能真正把握住这个“有罪责”,达到存在的真理。这种精神,恰恰是对西方传统文明的心理结构的写照。

道家哲学则与此相反。它所达到的人类存在本身状态的心态是“至乐”,而不是冲突。这一点,也只有放在中国传统文明的心理特质中才能被理解。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诚”,是人的身心,知情本然的同一状态。换言之,人的本然存在不是在分裂状态中一方控制另一方(比如:西方哲学所讲的理性控制情欲)的综合。因而,在中国人的意识深处并没有原罪的观念,它的“良知”所表现的是“自然”(自然而然,不思而得,不虑而知),是性善,而不是“罪责”。中国文化的心理结构,缺乏一种内部的紧张和宗教的意识,很容易通过中庸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达到内部的和谐、平衡。所以,在中国文化中,哲学能够代替宗教的地位,成为社会的精神核心。道家哲学虽然与儒家哲学不同,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坚信人与自然原本上是同一的。这个自然,也包括人本身的自然。文化、理智的创造道家哲学思想现实意义,虽然有割裂人与自然、理与情的消极方面,但人与宇宙的原初同一并未丧失。按照儒家的说法,这最初即显现为人的"不思而得,不虑而知”的良知良能,只要能于此谨守勿失,操存涵养,拓展开去,那个“浑然与物同体”的原初同一性就会于适当的时机在人的现实生活中全体朗现出来。道家把文化的消极面看得很严重。但是,它同样坚信人与自然的同一在文化状态中仍然存在。如果人能够把文化所造成的世俗偏见抛在一边,以一种创造性的心态来对待文化中那些形式性的东西,那个“和光同尘”、“同于太通”的境界就会对人重现出来。因此,这种本原合一的实现,只能是一种和谐、“至乐”,而不是罪感和冲突。道家把这称为“天乐”,天即自然、本然,而非人为。这正显示了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出发点和思路的差异性。

综上可见,现代哲学的发展,表现了一种东西方精神融合的趋势,存在主义与道家思想的共同点就显示了这一点。但是,融合并不抹杀个性。只有把双方放在它的文化个性差异中,才能把握其异同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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