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的真实历史地位作用起源的探究(下)

:儒学的真实历史地位作用起源的探究(下)

儒学的真实历史 地位 作用 起源 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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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儒学的真实历史 地位 作用 起源 的探究,首先是儒释道之间的真实的、内在的逻辑关系的探究

更加深入的探究,乃是探究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定义、内涵、构成、层次、内在逻辑框架。

儒学的真实性以及真实的历史演化,历史地位、作用、起源,才可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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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儒教,以及儒释道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的探究,儒学的真实性以及真实的历史演化,历史地位、作用、起源,首先要对【文明】的定义内涵进行探究,而后在确定【中华文明】的定义概念内涵,而后儒学的真实性才可以呈现。

中华文明的范围,首先可以确定为,在东亚大陆的本土地区,10000年以来,特别是5000年以来,在东亚大陆本土这一地区的人们生活的实践活动与创造活动,它包含无数种群的在东亚大陆地区的社会活动,主要分为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在东亚大陆地区的社会活动。

儒学,最初主要源自中原地区农耕民族,在东亚大陆的中原地区的西周政权的社会活动,也就是西周东周时期的礼乐与社会文化、政治制度。

儒家与道家、法家、墨家、神仙家、阴阳家、方术家、兵家等等,皆为中华文明的西周东周文明的继承者。

儒家的思想,经过两汉时代的改造,成为了中华民族在中原地区政权的一种官方认同并推广的社会教化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在两汉时期儒学转化为官方的儒教,这就是现代社会新儒家宣传的【独尊儒术】的原因。

但是,在两汉时期,在上层社会与民间社会流行的,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思想,不是官方的儒教,而是10000年以来中华文明的【敬天法土崇拜祖先】的主流信仰,这个主流信仰的载体首先是易经,其次是黄老道学,神仙家,方术家的神仙之道,谶纬的感应,风水、堪舆、无数神灵的崇拜。

在东亚本土的中原之外的地区,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的核心思想,也是10000年以来中华文明的【敬天法土崇拜祖先】的主流信仰。

直到两汉时期,官方的儒教,还不是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的主流的思想。在蒙古高原,西藏高原中国哲学体系中原始儒家的学派特征,新疆地区,东北地区,中华民族的不同种群,他们的文明核心还是【敬天法土崇拜祖先】的主流信仰。

这才是公元200年以前,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的核心信仰的真实历史描述。

儒学与儒教,作为两汉时代朝廷大力推行的崭新的信仰教化学说,在整个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中,只是一个刚刚展露头角的新鲜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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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概念的不确定性

不论是就用法的复杂多样而言,还是从含义的驳杂混乱来看,“文明”都可以在“麻烦词排行榜”上居前几位。不仅学术界使用这个词,而且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提到它。

就何种含义而言,“文明”在中文世界都是一个 “舶来品 ”,因为当今人们使用的“文明”一词,同见于中国古代文献的“文明”并无语义学的关联。

学术界使用的“文明 ”一 词,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的学科方面的侧重或偏向。

有哲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有社会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有心理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有人类学意义上的文明,

有一种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有从意识形态着眼使用的 “文明”,

用文明对文化做类属的划分,也就是以某种文化或族群为中心区分不同的文化复合体,如伊斯兰文明、儒家文明、犹太文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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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际存在的各种)文明的含义和边界的界定,主要是一个历史的问题。

历史论著中的 “文明”概念,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用法。

第一,用“文明”来划分社会发展阶段,形成与“野蛮时代”相续并相对的“文明时代” 的提法。

第二,接受早期人类学的观念:儒学的真实历史地位作用起源的探究(下),把人类社会和文化的演化区分为 “蒙昧、野蛮、文明 ”三个阶段

第三,把 “文明 ”作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侧重生产活动、技术形态、艺术成就和宗教信仰等。

第四,用 “文明 ”界定人类共同体的特征,也就是把基于具体地域的具有相对复杂的行为、制度和观念体系的人群视为一个共同体,同“社会”的含义相近 。

第五,把 “文明 ”作为 “文化 ”的近义词或同义词使用,

更大的困扰也许在于,“文明”概念还天然包含着价值、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意涵,这使得历史学家在使用这个概念时随处都可能遇到陷阱。

在现代术语中, “发展”意味着向前或向上的变化,因之往往成为 “进步”的代名词。于是,文明的概念便直接指向线性的进步观。

在“现代化”的语境中,“文明 ”还意味着发达和强盛。

同进步观念密切相连的是,文明的概念必然包含某种道德上的优越感。

“文明 ”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 一个 “排斥性概念”,它把特定的人群和文化排除在 “进步”和“发达”之外,把人类经验的许多成分排除在 “世界历史”之外,其中包含显而易见的地域、种族和文化的偏见。

这些偏见并不是现代的发明,也并非为“西方”所独有。中国历史上的“夷夏”观和“华夷之辨”,可以说就是这类偏见的古代版本。

严格说来,价值、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意涵所体现的正是“文明 ”概念的特性。依据这种概念所构筑的文明史叙事,实际上就是一种 “宏大叙事 ”,它把人类的历史处理成伴随文明发生、发展而不断走向进步和改善的过程。同时,文明概念的特性也让文明史沾染道德主义和文化偏见的色凋,甚至会使文明史的“合法性 ”受到质疑。

那么,是否存在中性的文明概念,或者说,能否使文明的概念中性化呢?

问题是, “文明”一词从问世起就不是一个中性的描述性概念,一旦剔除了其中的价值、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意涵,它与“文化”和“社会”等概念的区分度也就大为下降,甚至变成它们的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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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儒教,以及儒释道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的探究,儒学的真实性以及真实的历史演化,历史地位、作用、起源,首先要对【文明】的定义内涵进行探究,而后在确定【中华文明】的定义概念内涵,而后儒学的真实性才可以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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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人类文明的内涵,从纵的方向看,都可从其理念文明、制度文明、器物文明三个层次文明来做分析与审视。

文明的理念中国哲学体系中原始儒家的学派特征,是指导社会结构的层次;文明的制度,是运作社会结构的层次;文明的器物,是实践社会需要的层次。

任何一个社会文明的本体,皆有其核心理念,这个理念,落实到社会即是制度,落实到民生即是器物。 理念领导制度文明与器物文明,制度领导器物文明,理念也必须与制度文明及器物文明:儒学的真实历史地位作用起源的探究(下),建立和谐发展与共存的关系。

社会文明由三个层面的同心圆构成:最外层是器物文明层,中间是制度文明层,内核是价值体系即思想观念层面中国哲学体系中原始儒家的学派特征,最内层是该社会个性赖以生存的依据。把这种观点移到对社会形态层的研究,也是相通的。无论是社会文明,还是社会形态,生命力最顽强的是其内核———价值体系即思想观念层面。改变器物比较容易,改变制度较难,而改变(破除)思想观念则更难,而后二者的完成,才可以说得上是对一种制度的真正的颠覆。

如果一个文明的理念崩溃,则制度与器物文明,亦将随之崩溃,如果一个文明理念,能高度发展,则制度与器物文明,亦将随之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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