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讲“道观”道家的“”,就是以循天地万物的规律为道

道家:讲“道观”道家的“”,就是以循天地万物的规律为道

道家:讲“道观”

道家的“道观”,就是以循天地万物的规律为道。“道观”在创作过程中的体现主要包括:

道法自然的观念

守常达变的观念

北宋 范宽《溪山行旅图》

道家主张“道法自然”,就是要求艺术创造之美与自然大道要相统一,其艺术观主要体现在“自然”、“万物各适其性”、“物任其性,事称其能”、“游于心”,从而体现出事物规律自然之“常”和创作上的逍遥自由。只有游心与游世,心灵的自由体悟和对生活的深入认知,才能使艺术创作超越现实和时代,反映人与自然深刻的对应关系,反映宇宙自然大法的本质。

北宋 郭熙《树色平远图》

崇尚自然儒家和道家的哲学思想对艺术有哪些影响,法于自然,在艺术创作实践中体现为“技进乎道”的过程 ,道技合一,心物合一,才能达到天人合一儒家和道家的哲学思想对艺术有哪些影响,才能把对人生命价值的认知和表现提升到整个宇宙高度,“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从而表现出如庄子所说:“既雕既琢,复归于朴”的大化之境。

南宋 马远《石壁看云图》

南宋 夏圭《松下观瀑图》

谢赫在“六法”中讲的第一法“气韵生动”,正是指人与自然相会相融、“道法自然”反馈互动所形成的一种生机勃勃、生生不息的状态,就是石涛讲的我与自然“神遇而迹化”的境界。石涛的山水画不是照抄自然道家:讲“道观”道家的“”,就是以循天地万物的规律为道,而是自然山川与他的思想感情相遇生发后留下的笔墨痕迹。“道法自然”在中国传统的水墨画创作中,体现为画家主观思想感情在与表现大自然的过程中,人的智慧与自然心灵的统一,阴阳之道与中和万法的统一,这正是天衣无缝的宇宙观在艺术表现中的显性,并可籍此达到“道观”艺术的理想境界。

明 沈周《魏园雅集图》

在实现“道法自然”的创作过程中,“守常达变”是认知和践行的双重途径。如果说,儒家的“理观”艺术功能主要在“建构”,即为后世中国人的艺术创作和审美活动提供某种秩序化、程式化、符号化的规则和习惯,那么,道家的“道观”艺术功能则主要在“解构”,即以解儒家所“建构”的秩序、程式、规则和符号,同时对儒家艺术美学在建构过程中所出现的非“法自然”的现象进行反向的消解,以期回归于宇宙、自然的万物之“常”。

明 文征明《设色山水》

老子讲,“知常曰明”,《易经》也很早就提出了“唯变所适”的辩证理论,“唯变”,强调的是“不变”的自然大法,“不变”的大法就是“变”。而“达变”就是在实践中求变革,在“知常”“观常”“守常”中,“求变”“通变”“达变”。

明末清初 王时敏《杜甫诗意图》

道家讲的“变”,一是阴阳的变化。孤阴不生,孤阳不长,阴阳交替,变化万千。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生”即是变化儒家和道家的哲学思想对艺术有哪些影响,生发、生长,从无到有。二是宇宙自然中的五行元素相生相克而产生的诸如“物极必反”“刚柔相济”等观念。

明末清初 弘仁《黄海松石图》

明末清初 弘仁《林泉图》

这一切在艺术创作中都转化为具体而微的语言符号。从画面构成的平衡关系,到笔墨运动中的浓淡、干湿、疾徐等辩证因素,无不体现着道家的核心的思想。道家思想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精髓,同时也包含着中国艺术审美重直觉感悟、重整体意象的至高准则。

明末清初 八大山人《山水》

“道观”是道家影响后世艺术的核心观念,其宗旨是非“出世”非“入世”的“隐世”,在艺术表现上重“有无相乘”的精神,强调“自我”主体的感受,强调“意”的作用,强调“似与不似”的写意精神,是重情重意重韵的逸品。

清初 石涛《山水清音图》

清初 王原祁《山水册》

山水画和花鸟画是道家思想的重要表征,体现了自然精神与人格的统一。(李毅峰)

艺术家简介

李毅峰道家:讲“道观”道家的“”,就是以循天地万物的规律为道,著名画家、学者。1964年生于天津,就读于南开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中央文史研究馆书画院研究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美展评委、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艺术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行业评审专家。天津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总编辑。出版十余部个人画集及"毅峰说“等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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