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伦理学会(ChinaFor)的学会业务范围及应用

中国伦理学会(ChinaFor)的学会业务范围及应用

中国伦理学会(China For ,英文缩写为CAES)于1980年6月成立,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国家民政部批准(社证字第3965号)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中国伦理学会(ChinaFor)的学会业务范围及应用,其成员由伦理学专业工作者以及热心道德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工作者自愿组成。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学会会刊《道德与文明》和《伦理学研究》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学会官方网站:。

学会现任会长:孙春晨(法定代表人),副会长:卫建国、马永庆、王珏、王淑芹、邓安庆、甘绍平、龙静云、朱金瑞、李培超、杨义芹、杨明、曹刚、曾建平、靳凤林、戴木才中国伦理学会(ChinaFor)的学会业务范围及应用,秘书长:龚颖。在学会历届理事会中,李奇、罗国杰、陈瑛、万俊人曾先后担任学会会长。

学会宗旨:团结全国伦理学界工作者和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儒家道德哲学研究,积极组织伦理学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开展道德教育、道德实践和道德传播活动,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文化、提高伦理学研究水平、改善社会道德风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学会业务范围:(一)发展学会会员,做好会员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发展会员,积极为会员提供成果推介、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服务,拓宽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会员网络化服务水平。(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广泛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等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国内外伦理学学术会议或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主办伦理学专题学术讲座。(三)开展道德教育、实践、传播等相关活动。团结带领全国伦理学工作者积极投身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在构建学术平台、启迪创新思维、传播道德理念、提升学科水平、促进产研结合、拓宽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优势和作用。(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和发行学会会刊。办好会刊《道德与文明》和《伦理学研究》,提升会刊的学术水平。(五)开展咨询服务。拓展学术研究空间,开展道德咨询和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学会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与了解,提升学会的社会影响力。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自1980年成立以来,学会每年都依据中国伦理学学科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围绕伦理学和现实道德生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举行学术年会和各种形式的专题学术研讨会。进入21世纪以来,学会在继续关注重大的伦理学理论问题和道德实践问题研究的同时,主动积极地参与国家和地方的道德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例如儒家道德哲学研究,在中央宣传部指导下,学会与光明日报、光明网等单位承办“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活动儒家道德哲学研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学会还积极配合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以地方道德文化资源为核心的文明创建活动,先后推出了一批乡贤文化之乡、德文化之乡、慈孝文化之乡等道德文化建设的典型。

2010年11月19日,为纪念中国伦理学会成立30周年、总结中国伦理学学科30年建设和发展的成就,由学会主办的“中国伦理学会成立30周年庆典暨首届学术成果奖颁奖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海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近200位伦理学者参加了会议。在庆典仪式上,中国伦理学会授予罗国杰、徐惟诚、陈瑛、刘启林、魏英敏、唐凯麟、甘葆露、温克勤、朱贻庭、宋希仁、曾钊新、章海山12位德高望重的伦理学前辈“终身成就奖”,以表彰他们为中国伦理学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精神文明建设事业作出的卓越成就。中国伦理学会“首届学术奖”颁奖大会同时举行,76项著作、论文和译著获奖,这些作品全面和客观地反映了本学会成立30年来在伦理学学术研究、道德建设实践以及译介国外伦理学名著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学会的对外学术交流领域日益扩大。从1985年至1995年,与社团法人日本伦理研究所合作,连续召开了10次中日应用伦理学讨论会,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应用伦理学的发展。自1992年中韩两国建交起,中国伦理学会和韩国伦理学会的学术交流轮流在两国举行,“中韩伦理学国际学术大会”已召开了26次,研讨主题涉及伦理学基础理论、传统道德文化、道德教育、家庭和职业伦理、社会伦理以及应用伦理学等多个领域,促进了中韩两国人民的友谊和伦理学术的交流。

2023年6月1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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