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国的禁毒斗争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国的禁毒斗争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国的禁毒斗争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国的禁毒斗争

建党初期的禁毒斗争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也开展了一些禁毒活动,尤其是在第一次国共合作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工人运动的过程中,积极查缉各种外国走私毒品,并查禁外国资本家开设的烟馆。通过水陆两地的严查破获,收缴了大批鸦片,并一律予以销毁,沉重打击了英国殖民者贩毒的不法行为。

而北伐战争前后,在各地农民运动中开展禁烟活动,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国共产党单独发动和领导的群众性禁烟活动。

土地革命时期的禁毒斗争

尽管面临国民党的围剿禁毒历史,军事斗争任务十分艰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部队和苏区政府鉴于毒品对民族的严重危害,继续执行禁毒政策。如在鸦片肆虐的右江地区,以禁烟为原则,采取“寓征于禁”的策略,又禁又征,禁征并举。闽浙赣革命根据地颁布了《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其中第二编第九章专门规定了鸦片烟罪,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把惩治毒品犯罪列入到刑事法律之中。红军在长征途中也妥善解决俘虏兵和新兵吸食鸦片的问题,劝告吸食鸦片的群众戒烟。

抗日战争时期的禁毒斗争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粉碎日军的毒化阴谋禁毒历史,肃清根据地内的毒品犯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各种禁毒法规法令,涉及禁种、禁贩、禁售、禁吸等禁毒工作的方方面面,较为系统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的禁烟禁毒政策。这一时期还成立专门禁毒机构,遏制边区的毒品犯罪,并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禁毒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的禁毒斗争

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在中国大肆实施毒化政策,致使沦陷区毒品泛滥成灾。1945年8月日寇投降后,以前敌占区的鸦片、料面(海洛因)、吗啡等毒品潜入各解放区,贻害人民。为了肃清日寇毒化政策的遗毒,惩治一切毒品犯罪,保护解放区人民的健康,各主要解放区政府先后颁布了许多禁止烟毒的法规法令,如《陕甘宁边区查缉毒品办法》《华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等,并成立各级禁烟机构,继续坚持禁毒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禁毒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禁毒斗争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半殖民地半封建旧时代的结束,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禁绝肆虐中国100余年的烟毒祸害这一艰巨任务,历史性地落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的颁布,全面阐述了党和政府关于禁绝烟毒的意义、目的、方针和政策。至此,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30年。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禁毒斗争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在国际毒潮侵袭下,中国早已绝迹的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现象又沉渣泛起、死灰复燃,且迅速蔓延、愈演愈烈。为了遏制毒品再次在中国的蔓延,新时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

1.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事关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

2.健全禁毒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成立中国禁毒基金会、制定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禁毒工作方针;

3.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辟禁毒宣传教育的新途径;

4.举办形式多样的禁毒展览和建立中国禁毒展览馆、各级禁毒教育基地;

5.不断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对外禁毒宣传;

6.禁毒立法不断完善。

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禁毒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国政府一贯重视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取得了禁毒斗争的重大成就。

建立打击制毒犯罪机制,为人民生命和健康筑起屏障。2016年到2020年,我国破获毒品犯罪案件63万多起,打掉制贩毒团伙3万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万名,缴获各类毒品406吨。

完善禁毒国际合作机制,开展跨国跨境联合行动。以打击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例。2019年,我国已正式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并开展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902”专项行动。2021年5月宣布将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从人民群众教育防范抓起,禁毒扶贫摆上重要日程。国家禁毒委员会制定实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推动全国禁毒工作整体发展。201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布实施,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开展。

禁毒,是一项艰辛与荣光相伴的伟大事业。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新中国禁毒史上的四大里程碑

★★

在新中国禁毒历史上,四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集中代表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个时期我国禁毒工作的鲜明特色,突出反映了我国禁毒斗争的发展沿革,充分彰显了我国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主张。

第一个里程碑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我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烟毒。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30年。

第二个里程碑

1990年12月禁毒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国的禁毒斗争历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我国禁毒工作开始有法可依。

《关于禁毒的决定》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禁毒的决定》颁布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于1990年12月专题研究禁毒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1年2月下发加强禁毒工作的五号文件;国务院成立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并于1991年6月召开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部署开展禁毒斗争。

第三个里程碑

1998年5月至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观看全国禁毒展览,极大推动了我国禁毒工作进程。

这次展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国的禁毒斗争历程,被当时的媒体誉为建国以来展期最长、观众最多、规格最高、社会反响最大、教育效果最好、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展览。这次展览后,国务院于1998年批准公安部成立了禁毒局,于1999年重新组建了新一届国家禁毒委员会,于2000年发表了《中国的禁毒》白皮书;国家禁毒委员会于1999年8月在包头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我国禁毒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第四个里程碑

2007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把禁毒工作依法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由此进入到了依法全面推进的新的历史阶段,标志着我国禁毒斗争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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