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案二审原判争议:不受著作权保护

琼瑶诉于正案二审原判争议:不受著作权保护
琼瑶告于正侵权案2015年4月8日,“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4月8日上午,北京高院公开审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侵害著作权上诉案。1、被告于正及东阳欢娱公司认为电视剧《梅花烙》的编剧署名是林久愉,则林久愉应为剧本《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原告琼瑶在本案中的诉讼主体不适格。
日期:2023-08-07 人气:322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