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矣”

(2.16)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矣”

(2.16)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矣”

【2.16】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矣。”

上一章论述“学”,是从“学”的主体上分析。这一章论述“学”,则是从“学”的对象上分析。

“攻乎异端”,“攻”的篆文字形为“攻”,左为工,右为攴,会持工具筑物之意,本义为加固。加固物体用力过大易使之破坏,故引申为“攻击”。筑物是一种专业技能,故引申为“学习研究”。在本章,“攻”兼有两种引申之义。“异端”,不同为异,不中为端,亦即“不正”之义。本章以论述“学”为主题,故“异端”就是“不正之学”的意思。“攻乎异端”即“攻击不正之学”或者“钻研不正之学”的意思。

“斯害也已”。“斯”即指代“攻乎异端”,“害”为“自招祸端”之义,“也已”是语气助词,“不过如此”的意思。本句意思是,“这不过是在害自己罢了”。

儒家角度讲,儒家之“学”代表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这也是有据可查的。且不说“三皇五帝”,因其真实性无法直接证明,暂且不论。尧、舜、禹的史料在《尚书》中可是言之凿凿,夏、商、周的史料就更具真实性了。从尧、舜、禹到夏、商、周,一直由一条文化的主线贯串下来,而儒家文化就是直接承袭了这条文化主线,并以儒“学”集成固化下来。在儒家看来,儒之“学”即是“正统”之学,与儒学不一致的“学”自然被儒家称之为“异端”。孔子时代正是各种学说萌生的时期,与儒家学说一样,各种思想学说纷至沓来。虽然当时还没有很明确的“儒学”定义,但儒家的主体思想却已确立,作为儒家,维护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也是自然的,“正统”与“异端”的观念也应当是普遍存在的,孔子本人也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无疑也是赞同儒家思想为“正统”、其它思想为“异端”这一观念的。之所以这样,孔子才能在这里提出“攻乎异端是有害的”这一观点。

第一种理解:“学习钻研非正统之学是有害的”。如果把“异端”一定理解成“非正统之学”,则“异端”就是指非儒家思想,这句话就应当是孔子对儒家弟子讲的。作为儒家弟子,所“学”贵在专一,如果在学习“儒学”时还学习钻研其他学说,不但“学”不能专,还会因“异端”之学影响“儒学”,一事无成,那就有害了。

以上是站在儒家思想的立场上的理解。但对于非儒家弟子,恐怕就是另一回事了。所谓“正统思想”,也不过是各说自话,儒家说自己的思想正统,于道家而言,道家思想就是正统,则儒家思想就是“异端”。到底谁正谁异?是没有一定标准的。事实上,各家都有自己独立的一套思想体系,在各家的思想体系中,各种概念各有固定的定义,以各自的概念解释各自的思想,都符合一定的道理,都能自圆其说,甚至都能解决实际问题。若不同思想相互比较儒家思想评价偷盗,在一般人看来,是存在很大区别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若“攻乎异端”,则是把不同思想的学说放在一起研究,对一般人而言,事必造成混乱,故孔子否定“攻乎异端”。但孔子否定“攻乎异端”,仅是否定“攻”,并不是否定“异端”。以孔子的思想境界儒家思想评价偷盗,对各家思想学说当然有真知卓见,说“异端”,也是站在儒家思想的立场上说话,目的是为了儒家弟子能正确“学”,不可能真正把非儒家思想当成“异端”。既然这样,第二种解释也就成立了。

第二种理解:“攻击非正统之学是有害的”。对一般人来说,一旦确立了自己的思想观点,则“异端”就是错误的,必然加以反对 ,对“异端”而言,也必然加以回击,则相互攻击不止,互不能胜。对于修道之人来说,这样的攻击不仅毫无意义,更是增加了自心的固执和无知,是一种“作茧自缚”,对于修道百害而无一利。

就现实情况而言,攻击“异端”的现象是比较多的。估计在《论语》成书之时,各种学说思想都已成形为“家”,仅现代常被提及的就有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名家、阴阳家、兵家、纵横家、农家,等等。这些不同思想学说相互攻击,形成了“百家争鸣”。在真正儒家看来,各种思想学说都有存在的合理性,相互攻击是不对的,是不正确的“学”,故借孔子的话论述这个道理。但后世儒家并没有充分遵守这一儒学思想,且不说与其它学说争论,即使儒学自身也分成了多个派系,相互攻击。这种现象于其它学说更甚,后代道家派别更多,后来的佛家也门户丛生。反过来说,有多种思想并非坏事,思想多元人们才有比较,才能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思想作为生存的工具,或者作为修道的方便路径。只有一种思想的社会才最可怕,因为人是不一样的,能够接受的思想也是有局限的,如果只有一种思想,于每一个人来说则没有了选择,接受一个不适合自己的思想,无疑于戴上了沉重的思想枷锁儒家思想评价偷盗,于人生而言,可谓是难言的悲哀。但有多种思想又易于引起人心混乱,甚至社会不稳。二者存在的这种矛盾如何解决?就是“非攻”。思想多元不可怕,怕的是相互攻击。如果能相互理解,明白各种思想理论自有其合理性,不再相互攻击,则思想多元的同时,又能人心稳定、社会稳定,这才是合理的社会。这正是“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的现实意义。

说“非攻”,也并非完全不理会一些真正错误的思想。社会的复杂性、开放性,使人的思想充满了各种可能性,即使一些完全违背“天理”的思想也有存在的土壤与空间。人若接受这种思想,不止会对社会造成伤害,更会对接受该思想的个人产生伤害,这就是真正的“异端”了。从古至今,这种现象不断,即使孔子时期也有这样的事情。与孔子同时代有一个叫少正卯的人,此人也聚众讲学,但所持思想与孔子大相径庭,且比孔子的影响要大的多。孔子任司寇一职后,很快就诛杀了少正卯,在历史上影响很大,可谓真正的“攻乎异端”。没有孔子时期的史料说明诛杀少正卯的原因,《论语》中也仅有一句孔子斥责少正卯“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话,但在后代《荀子》一书中(2.16)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矣”,记录了孔子的解释,虽不一定是孔子说过的话,但足能代表儒家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荀子·宥坐》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

少正卯兼有“五恶”,是被孔子列为真正“异端”的原因。孔子的“攻乎异端”,也可能是出于“政治”的原因,比如少正卯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孔子从维护政治的角度,依据“礼法”对其采取了应当的处罚。说“政治”,也并非就是指维护封建统治,而是如儒家思想所强调的“为政”之“政”,这正是孔子“在其位而谋其政”的作为。若孔子不在司寇位置上,他是否会以言辞攻击少正卯的“异端”呢?不好直接下结论,这需要看少正卯对儒家思想的态度。若少正卯不对儒家思想作批判,估什孔子是不会理睬少正卯的,若少正卯对儒家思想作出批判,孔子就应当起来“攻乎异端”。判断一种思想是否是“异端”,要看这种思想是否会攻击其它思想,这就如同看人一样。一个见人就“咬”的人,思想肯定出了问题,那是得了狂犬病,非得诛杀不可。一个正常人,是不会主动攻击别人的。作为正常思想,同样不会主动攻击别的思想,只有主动攻击别的思想的思想,才是“异端”思想。故主动“攻乎异端”者,本身就可能是异端。但“非攻”也并非绝对不攻,而是不主动攻,对于来攻之“异端”,还是要攻,这是自卫式的“回攻”。

对于修道之人来说,对“异端”的攻击,应该是出于“自我保护”。如果自身不受伤害,则不应该对任何“异端”进行攻击。从根本上来说,这是把“学”的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而不要放在他人身上。“学”是自我解决和解决自我的个人事情,自己修养的高低与自己的思想行为有关,而与他人的思想行为无关。所以,作为一个修道者,特别是刚入门的修道者(2.16)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矣”,有了一点见解之后,不要用来丈量他人,要竭力避免攻击别人,而应回头修正自己,自己才是“学”的对象。这就是“学”之“政”。

“攻乎异端”说到底是一个人内心是否有“知”的反映。一个内心有知的人,对各种思想是能够融会贯通的,对表面上看似矛盾的思想,也能够做到互证互解。后代历史上就有很多集儒、释、道三家思想于一身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大学问家。若一味坚持某种思想理论,极力排斥其它思想理论,这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终究于己有害。“攻乎异端”若是出于无知,则正是反省自己的时候。接下来,就是论述知与无知。

(2.16)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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